羊庄镇紧紧围绕镇政府的中心工作,坚持人民调解“三抓”的工作思路,积极介入热点、难点纠纷调处工作,努力做到“四个到位”,即防范到位、排查到位、调处到位、宣传教育到位,进一步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“第一道防线”。今年1~10月份,全镇共调解矛盾纠纷65件,调解成功65件,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均达100%,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起,防止民转刑案件7起,制止群体性械斗事件2起,实现了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”的工作目标。
抓苗头防范。羊庄镇现有行政村89个,调委会90个,调解员89人,镇上以村为单位,整合镇调解中心、村调委会、组义务调解员三种调解力量,不断完善调解组织网络,同时在村社划分若干责任区,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,实行分组包片的网格化管理制度,以及时掌握基层信息动态,为防范矛盾激化提供决策依据。有效遏制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,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促进了社会稳定。
抓排查调处。该镇从建立健全制度、机制入手,落实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,做到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调处、早化解。一方面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,坚持全面与重点、集中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,全面掌握、有效调处本辖区存在的矛盾纠纷。今年共组织全镇范围大排查15次,排查纠纷苗头38起,消除纠纷隐患38起。另一方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应急机制,通过镇调解中心、村治安室搭设矛盾纠纷快速反应处置平台,对纠纷排查实行“日报制”和“零报告”制度。发生突发性事件,村调解组织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,了解情况,控制局面,并即时上报镇调解中心;镇调解中心接报后,根据事件性质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场依法处置,把纠纷化解在激化之前。
抓教育和解。镇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,坚持一手抓教育,一手抓调解。首先抓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,从法律与道德层面进行说服、疏导,以理服人;其次做到依法调解,尽量引导当事人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和解。同时,注重发挥法制宣传功能,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调解工作紧密结合,在调解工作中,结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以案释法,以事议法,起到调解一件、教育一片的作用。尤其是结合“法律进镇村”工作,充分利用镇法律服务所、村法制宣传栏等阵地,采取法制讲座、法制图片展等形式,对当前突出的“重权利、轻义务、轻责任”倾向和群体性过激行为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,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,增强群众遵纪守法和履行公共道德的自觉性,从而预防纠纷的发生。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作用,从而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,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、支持和配合人民调解工作,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。